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撫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計算至十八周歲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16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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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中的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1、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法庭辨論終結時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被鑒定為殘疾的話,根據殘疾等級,可要求相應的精神賠償,一般一級5000元左右。 2、現在的情況,有沒有事故責任認定與本案無關,司機及家具店應該對你方損失承擔全責,但是由于醫療費暫時不知道是多少,構成幾級傷殘也尚無定論,現在簽訂私了協議,對你方不太合適。最少等病情穩定,鑒定傷殘等級后再定賠償,現在要求對方支付醫藥費,對方開家具店的不擔心他會跑了。另外還請交警扣押事故車,或讓對方提供擔保金。 3、受害人必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起訴,否則超過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有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被撫養人有數人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的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費消費性支出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 賠償義務人 只 賠償受害人 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規定:如果死者是獨生子女且妻子去世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了,那么對方就應當賠償其父親的撫養費15年,其母親20年,其小孩子10年.如果其不是獨生子女且妻子也沒去世,那么其父母的撫養費金額要除以子女數,小 孩子的撫養費 金額除以2.理由是:每個子女都有撫養父母的義務,小孩子的母親也有撫養義務.因被撫養人中有二人是 非農業戶口 ,一人是農村戶口.按照就高不就低的一般原則,在實際判案中,這些人的每年撫養費累計數,會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支付.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標準?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撫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受害人的戶口在農村,但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城鎮居民的標準對待《最高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1、被撫養人生活費根據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2、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3、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撫養費的計算依據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法律依據200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已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有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通事故撫養費的賠償規定如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第二十八條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小編在這里提醒大家,交通事故發生后一定要冷靜的對待與處理問題,按照法律程序處理問題,不能做違法與法律禁止的事情。同時在生活中駕駛車輛時要謹慎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做到開文明車、行平安路。
交通事故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如何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標準: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撫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受害人的戶口在農村,但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城鎮居民的標準對待。
被扶養人的范圍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撫養人應是死者生前或者殘者殘前有撫養義務并實際撫養的人,即扶養人與被撫養人存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殘者殘前對非婚生子女負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因而未滿16周歲或者因殘疾而不能獨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應屬于被撫養人。
(2)計劃 外生育的子女,雖然計劃外生育違反了《計劃生育條例》以及我國政策的規定,但違法者不是該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應對其父母按照規定作出處罰。而超生子女本身并無過錯,其與其他人享有同樣的權利,如果不把未滿16周歲計劃外生育的子女列為被撫養人,實質上是剝奪了該子女的被撫養的權利。
(3)對于非法收養的子女則應視不同情況做出處理,如非法收養的子女的生父母還健在并有撫養能力的,應由其生父母領回撫養而不屬于死者生前或者殘者殘前撫養的被撫養人。如該非法收養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無撫養能力的,則應視為被撫養人。
(4)對于那些沒有撫養義務,但為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養的人,因為他們之間沒有法律上的撫養與被撫養的權利和義務,不能作為被撫養人參加訴訟,他們的生活問題應通過民政部門解決。
受害人死亡的:
(1)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撫養人撫養費=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8-n)÷扶養義務人人數(n<18)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扶養費=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但超過60周歲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扶養義務人人數
(2)農村居民:未成年人:扶養費=(市公布)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18-n)(n<18)÷扶養義務人人數。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扶養費=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0年,(但超過60周歲的每增加1歲減少1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扶養義務人人數
受害人傷殘的,上述公式(1)、(2)再乘以傷殘度(1級為100%,2級為90%至直10級10%計算)
賠償義務人承擔的范圍:受害人是唯一扶養人,侵害人應當承擔被扶養人的全部生活費;還有其他同一順序扶養人的,侵害人應當承擔受害人承擔的份額。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如父親傷亡,還有母親或者其他人扶養的,這一部分他不承擔,他只賠償受害人應當負擔的那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