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傷殘在哪做
一、傷殘鑒定去哪做
1、傷殘鑒定個人需要進行傷殘鑒定的由司法部門根據醫院提供的相關入院記錄或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的殘疾鑒定。其中也分為幾種不同的情況,如果是因工傷導致的傷殘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
2、法律依據鑒定傷殘在哪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做傷殘鑒定需要什么材料
對于做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有:
1、勞動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通知書鑒定傷殘在哪做 ;
2、因工傷殘等級鑒定表;傷病情材料原件;
3、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病歷本;
4、疾病診斷證明書等相關材料。
傷殘鑒定可以在哪里做1、一般由司法部門委托傷殘鑒定機構做相應鑒定傷殘在哪做 的鑒定。
2、工傷鑒定傷殘在哪做 的傷殘鑒定一般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鑒定中心,而其他情況的可以去當地的司法鑒定中心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去哪里鑒定傷情鑒定一般都會指定醫院鑒定,具體要看當地鑒定傷殘在哪做 的規定。
【法律依據】鑒定傷殘在哪做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有關條款規定鑒定傷殘在哪做 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縣、自治縣、特區、市轄區人民政府,各地區行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鑒定傷殘在哪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二款“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三款“對于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文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審批”的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盡快落實〈刑事訴訟法〉有關條款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997〕3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的,由省人民醫院、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進行。
二、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安寧醫院進行。
三、對于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人民醫院、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遵義醫學院附屬醫院、省監獄管理局中心醫院或罪犯所在監獄所在地的地、州(市)級人民醫院,即貴陽市第一人民醫院、遵義市人民醫院、安順地區人民醫院、銅仁地區人民醫院、畢節地區人民醫院、黔東南自治州人民醫院、黔南自治州人民醫院、黔西南自治州人民醫院開具證明文件,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審批。
四、指定醫院所作醫學鑒定或出具證明,應由醫院成立專門的組織,指派合格的專門人員進行鑒定,并且必須是受辦案單位的委托才能進行。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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