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骨折的傷殘鑒定一般在傷后90天出院以后做。
骨折后傷殘鑒定等級要根據骨折的程度以及后期的功能恢復來判斷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一般不涉及到關節部位的骨折,如四肢的長骨骨折,進行保守治療的,一般不影響關節的功能活動,這種后期恢復一般較好,一般為輕傷,如果行內固定手術治療的,大多為10級傷殘,如果是關節部位的骨折,且累及到關節內,多需要進行手術治療,會要進行鋼板或螺釘的固定,這種一般對關節的功能活動有影響,一般的鑒定等級為10級,嚴重的會到9級,具體的鑒定結果應以當地的司法鑒定所鑒定為準。
【拓展資料】
骨折后傷殘鑒定時間,應該根據損傷程度進行鑒定。一般的骨折也在傷后3月內一般進行鑒定。但也有比較嚴重的骨折,骨折愈合慢及靠近關節內的骨折,一般需要骨折后6月左右才可以進行傷殘鑒定。
主要是由于骨折的生長,功能的恢復需要較長的時間,所以可以延期進行傷殘鑒定。到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了后期功能恢復的更好,有時沒有功能殘缺,所以無傷殘評定。
首先不是所有的骨折都能去做傷殘鑒定的,只有那些損傷比較重,未經手術治療或者經手術治療后未見明顯好轉,而存在功能障礙的才可能申請傷殘鑒定。具體的傷殘鑒定時間一般是骨折部位愈合,或者病情已經穩定后,并且是拆除固定物到功能康復結束這段時間內可申請傷殘鑒定。具體的鑒定根據情況不同,可分為工傷及交通事故兩大類。如果是工商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向社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鑒定申請,經審核后指定相關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而如果是交通事故傷,則在治療終結后,由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向交警部門提出傷殘鑒定申請,交警部門在作出初步審查后,向傷者發出傷殘鑒定預約通知單,傷者持傷殘鑒定預約通知單,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指定的地點接受檢查和鑒定。
骨折傷殘鑒定的最佳時間【法律分析】:骨折傷殘鑒定的最佳時間出院后三個月到六個月。骨折有鋼板固定的并且傷及關節功能的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要等到鋼板取出治療終結后3-6個月才能鑒定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殘疾等級鑒定在治療終結出院后3個月到6個月才能鑒定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受理鑒定后7天內出鑒定書,有疑難的15天內完成,需要補充材料的從補充完成當天另算,鑒定書由委托單位領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受理鑒定委托后,應當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從本機構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第十九條 司法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對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
骨折什么時候評殘合適工傷工傷骨折后三個月就可以做傷殘鑒定。按照相關規定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做傷殘鑒定時必須等到病情穩定,骨折情況痊愈后才可以做。在實務中,根據一些醫生的治療經驗,骨折患者一般經過三個月左右的治療就可以痊愈,所以是三個月就可以做傷殘鑒定。做完傷殘鑒定后,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你就可以根據傷殘鑒定等級拿到相對應的傷殘賠償金。
骨折什么時候開始評定傷殘?骨折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的工傷傷殘鑒定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可以在職工發生工傷事故之日起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的三十日內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而骨折后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的勞動能力鑒定,一般可以在出院后的3個月做。勞動能力鑒定一般是會在員工康復之后進行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3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骨折后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骨折出院后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一般在傷情相對穩定后且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事后進行申請傷殘鑒定。申請傷殘鑒定應當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這里的傷殘鑒定指的是勞動能力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骨折后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可以做一般醫療終結3個月以后就可評定傷殘了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但是有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的損傷還是依具體治療情況確定。根據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號發布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骨折定傷殘什么時候定 ,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鑒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