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被 撫養 人生活費 賠償標準 及計算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解讀: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 第二十八條 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如四個人每年的 撫養費 加起來不超過)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舉例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明確規定:“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的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這項規定有兩層含義: 其一,當被扶養人數較多時,應得之生活補助費顯然較多。但不管有多少,賠償義務人承擔的數額每年均不得超過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m)和農村居民年生活消費支出額(n),即以此為上項封頂。 其二,當有的被扶養人年滿18周歲不再成為扶養對象時,被扶養人人數減少,賠償義務人是否每年還必須支付m或n呢這就要看被扶養人的其他扶養人承擔相應的部分后剩余多少,剩余數多于m或n,賠償義務人仍必須承擔m或n,如果剩余數少于m或n,則賠償義務人只承擔剩余數,不應將其他扶養人應承擔的部分再分配給各個被扶養人,爾后由賠償義務人承擔。筆者從多次的審判實踐中總結歸納出如下計算方法,供同行商榷。 由于多個被扶養人各自扶養年限不同,于是便出現了在總的扶養年限內各個不同的階段由于被扶養人人數不同,賠償義務人所支付的扶養費也相應的有所區別。 以被扶養人年限最低的一人之扶養年限作為第一階段,此階段被扶養人人數最多。獨立計算各個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然后加起來看是否超過賠償義務人應賠償的總額(應賠償總額為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額乘以該階段年限),如果超過,按超出比例在各個被扶養人的計算所得中扣減。所剩之數便是該階段各個被扶養人應得的生活補助費。 第二階段為次低年限被扶養人的扶養年限減去上列被扶養人的年限。該階段中最低年限的被扶養人已支付完畢,故已不存在,只計算剩余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計算方法同第一階段。 第三、第四??以后各階段以此類推。 以上便是對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及計算是怎樣的這個問題的回答。
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被 扶養 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根據扶養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被 撫養費 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受害人的戶口在農村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但發生 交通事故 時已在城鎮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計算賠償數額時按城鎮居民的標準對待。
我想問一下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是什么被撫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16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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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養人生活費怎么計算1.被 扶養 人生活費(未成年人)= 傷殘等級 (1級的按100%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ii級的減少10%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18歲—年齡)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二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5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請問被撫養人生活費如何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的解釋》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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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第二十八條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依據相關的法令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我們 十級傷殘 父母 撫養費 如何算的規范已經有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多少 了簡略的知道。關于做工時分形成的人身損傷分為 工傷 和人身危害兩個方面,這兩個不同的法令概念在賠償規范和確定規范上都有著較大的不同性。國家關于有小孩的工傷人員的補助是有必定的添加的,務必要確保孩子的學習和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