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工傷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1、醫療費 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2、住院 伙食補助費 標準:由各 工傷保險統籌 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要求:住院期間。 3、交通費、食宿費 標準:由各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經辦機構同意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4、護理費 標準: 停工留薪期 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5、停工留薪 標準:原 工資福利待遇 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 工傷醫療待遇 。 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工傷賠償包括哪些項目,都是什么工傷索賠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
一、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二、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四、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
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 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建筑工地工傷,哪些工傷應該賠償建筑工地工傷賠償都包括哪些項目?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十級傷殘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三、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六、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月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由此得知,建筑工地工傷賠償在一般情況下都是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護理費,在住院期間的交通食宿費,當然結合實際情況,有些施工單位還需要賠償員工的醫療器械輔助費等各種不同的項目。建筑工地引發的工傷也并不一定就會給職工本人帶來身體上的傷殘的,具體的賠償要結合工傷所造成的實際后果才能確定的。
工傷賠償都包括哪些工傷 具體賠償項目包括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 1、造成一般傷害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的賠償項目: 醫療費 、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 護理費 、工傷期間的 工資 、交通食宿費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 2、造成 傷殘 的賠償項目: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等。 《 工傷保險條例 》第34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 傷殘等級 并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從 工傷保險 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建筑工地工傷賠償的項目都有哪些建筑工地 工傷 賠償的項目都有哪些? (一) 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 工傷保險 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 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 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 工資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 護理費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 傷殘等級 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工地工傷賠償包括哪些 :一級 傷殘 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六級傷殘 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 八級傷殘 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 十級傷殘 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九) 傷殘津貼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 勞動關系 ,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 (十)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 勞動合同 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十一)喪葬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十二) 供養親屬撫恤金 。職工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 撫恤金 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其實建筑工地反而是最容易發生 工傷事故 的,并且建筑工地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后果有很多都是已經不能彌補的,不過也一定要知道,在以上一共詳細介紹了這13種工傷賠償的項目當中也確實是因人而異的。比如說根本就沒有死亡,卻非要和公司索要傷亡補助金,這也是有些滑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