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骨折保守治療可以做傷殘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嚴重的功能不恢復的現象,可能是傷殘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了,肢體功能出現百分之七十五的喪失就是七級傷殘。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交通事故后,骨盆四處骨折,腰椎四節右側骨折,腎上腺出血均做保守治療,能評殘嗎?這個情況可以要求評殘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一般情況下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可以判為十級傷殘,如果恢復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的不好,還可能判為九級傷殘。
工傷,左內外后裸骨折,保守治療,能評殘嗎能評殘。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的可以評為十級;如果骨折且內固定的話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可以評為九級。 根據傷殘等級或者結果,索賠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治療費、停工留薪期內工資、生活護理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賠償數額受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所在省域或者社會保險關系所在省域以及本人工資等因素影響大。 基于工傷賠償案件專業性強,事實細節或者操作細節就完全可能導致賠償數額相差成千上萬元,甚至數十萬元。 本律師經辦案件的某些當事人為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了節省少量的律師費,要么經常在律師介入前自己憑經驗或者在非律師親戚朋友指導下操作個案,無意識地支出了不必要的額外開銷;要么經常在律師介入前不知獲賠數額,無意識地做出了較大獲賠數額的讓步,使自己應得的利益受到可能的損害。 因此,強烈建議專業的事情還是交給律師處理,從而充分求償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更為重要的是,專業律師也只有在了解了案件事實的情況下,才能作出專業的判斷,給出專業的處理建議。否則,任何假設都可能導致案件朝向不利于受害人的方向轉移,錯過了律師介入的最佳時機而使證據固定缺失,置自身于不利境地,增加求償的難度,甚至導致專業律師也無能為力,回天乏術。 另外,工傷案件往往伴隨除了工傷賠償之外的員工其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他權益的損害,所以只有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才能充分求償?,F實中大多數員工在工傷事故發生后,只知道向用人單位求償工傷賠償而不知不覺中放棄了其他權益(比如未簽書面勞動合同、加班工資、未購買社會保險)的求償。 結合我所代理的同類案件,依法獲取較大數額的賠償是完全可能的。
請問。骨折保守治療沒做手術。好了能做傷殘鑒定?工傷。可以做傷殘鑒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擴展資料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列入專家庫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醫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保守治療能評殘嗎 ;
(二)掌握勞動能力鑒定的相關知識;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品德。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淮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工傷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