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交通事故后事后報警的處理辦法:公安交管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記錄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公安交管部門應當予以受理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該部門沒有管轄權的,及時書面通知當事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報警,在事故現場撤除后,當事人又報警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記錄內容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決定。
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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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報警怎么報可以直接撥打122報警或者撥打110報警。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六條 公安機關及其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警的,應當受理,制作受案登記表并記錄下列內容:(一)報警方式、時間,報警人姓名、聯系方式,電話報警的,還應當記錄報警電話;(二)發生或者發現道路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三)人員傷亡情況;(四)車輛類型、車輛號牌號碼,是否載有危險物品以及危險物品的種類、是否發生泄漏等;(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還應當詢問并記錄肇事車輛的車型、顏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駕駛人的體貌特征等有關情況。報警人不報姓名的,應當記錄在案。報警人不愿意公開姓名的,應當為其保密。
交通事故報警處理流程如遇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大;或雖損失輕微但雙方對事實或成因有爭議;對方車輛無號牌;人員身份不明;駕駛員飲酒;對方逃逸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的情況應當立即報警處理。那么報警處理程序是怎樣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的呢現場處理。在交警到來之前盡量固定證據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如有攝像手機或相機應當拍照留證。如受傷人員急需搶救而移動,車輛需要移動位置時要切記畫好位置輪廓;要注意當時是否有第三者人員和車輛對事故發生有影響,如有影響則需該人員、車輛留在現場共同向交警說明情況;當時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的準確時間和交通信號情況要作好記錄;注意對方車輛車況和裝載情況;對于可能馬上變化或滅失的證據可及時拍照或請路人作證言并簽名,同時留下證人的聯系方式;切記注意不要讓對方人員破壞、移動現場。交警到來后要向交警講清情況,尤其是對自己有利的情況,比如說對方當時車速如何;是否有開啟轉向燈;是否正在打手機(必要時可要求交警查閱手機通話時間);是否有第三方的影響等等,對交警沒注意到的問題要及時提醒。交警制作的現場圖應當由當事人簽字確認,如對現場圖有異議應及時提出。現行 交通法規定 交警在需要對車輛鑒定等情況時才可以將車輛扣留,一旦檢測完畢就應當歸還車主,所以受害方如果認為需要扣留對方車輛以作賠償保障時,應當及時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查封對方的車輛。 交通事故認定 對于輕微事故,交警可以適用簡易處理程序,當場出具“交通 事故認定書 ”。對非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交警應在10日內出具《 交通事故認定書 》。但如果有肇事逃逸的,需在查獲逃逸人和車輛后10日內制作認定書。需要對人員、車輛進行檢驗、鑒定的,需在結果確定5日內出具認定書。如未查獲逃逸車輛,當事人需要認定書的,需向交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交警部門應在接到申請后10日內出具認定書。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書無異議應當簽收,如有異議不愿意簽收的,最好也要領取一份認定書,可以作為將來的訴訟證據之一。當事人需理解的一點是,對有異議的認定書進行簽收并不構成對責任認定的認可,當事人仍然可以憑其它充分證據在訴訟中推翻該責任認定。交警調解出具事故認定書后,當事人共同請求交警調解的,可以由交警部門調解。調解期限為10日,如超期限則視為調解不成,交警部門不再調解。如調解協議達成,雙方應簽名確認,當事人應據此進行賠償,并可以憑此協議向保險公司索賠。如一方當事人拒不不履行協議,則另一方可以憑調解協議 向法院起訴 。下列情況下,交警部門不予調解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 (1)當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證據,因現場變動、證據滅失,交通警察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 (3)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4)當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調解的。有上述情形之一或者調解未達成協議及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訴訟 。在前述情況下,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 交通事故賠償 訴訟交警調解不是索賠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不愿由交警調解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索要交通事故賠償。在經交警調解未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根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當事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或直接由保險公司支付相應款項。
出了交通事故如何報警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1、應立即停車,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如夜間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車后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2、撥打110或122報警,說明事故地點、人員傷亡情況3、查看傷者情況,是否需要120搶救4、保護現場,有條件的拍照固定證據,等待交警到場調查。
法律依據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出了交通事故該怎樣向交警報案?交通事故報警電話是122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但是也有不少車主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也將電話打到了“110”,不但不能馬上解決問題,還占用了110的報警資源。
一、正確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的流程
1、首先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2、電話接通后,在報警信息中,地點是最重要的。準確地描述出事地點,有利于122接警員及時調派民警趕赴現場。從接警情況看,報警人對事發地點的具體位置描述不清,會導致交警不能快速到達現場交通事故書面報警 :
(1)注意觀察交通標志。在城市主要干道內,司機可觀察附近的交通標志牌、指路牌確定自已的位置;
(2)注意觀察周圍典型地物標志。當附近沒有明顯的交通標志時,就要借助周圍的一些典型地物來辨別方位。
3、在事故地點確定后,“122”希望報警者能提供人員傷亡情況及車輛損壞程度的信息。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四、責任認定書下來之后的賠償
1、接到《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對責任有異議的,15日內向上一級部門申請復議;無異議的,10日內向相關司法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2、不申請調解的,事故當事人雙方可以參照《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和相關賠償標準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最后憑簽有事故當事人雙方名字的協議書由相關司法部門制作《事故結案書》進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