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一、 醫療事故 訴訟 流程是什么? 醫療事故訴訟流程有患方提起醫療侵權民事賠償之訴或醫療 技術服務合同 糾紛之訴、當事人應提交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的材料及 證據 、證據交換與質證、行為能力鑒定、司法文檢鑒定、過錯及因果關系鑒定程序、 傷殘等級鑒定 程序等。為防止醫療機構偽造、隱匿、篡改、銷毀病史, 律師 應當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出 證據保全 和調取申請。 二、 一審 程序 1、 管轄 法院 患方如提起醫療侵權之訴或醫療技術服務合同之訴,由醫療機構所在地法院管轄。 醫方如提起醫療技術服務合同之訴,可選擇患方所在地或醫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2、證據保全 為防止醫療機構偽造、隱匿、篡改、銷毀病史或者防止尸體、檢驗標本等滅失或為了查閱和復制涉案證據,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律師應當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證據保全和調取申請。 3、證據交換與質證 ⑴審查病史資料是否完整;⑵審查病史資料書寫是否符合《病史書寫規則》;⑶決定是否申請司法文檢鑒定;⑷確定是否存在鑒定不能的情形。 4、行為能力鑒定 對涉及精神疾患或患者處于神志不清的醫患糾紛案件,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律師應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行為能力 司法鑒定 申請,并提供相關的鑒定材料 5、司法文檢鑒定 病史資料或其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他證據有偽造、涂改、添加或其它違反《病史書寫規則》的,律師應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起司法文檢鑒定申請。文檢鑒定項目一般包括:簽名筆跡鑒定、是否連續書寫筆跡鑒定、添加、篡、涂改筆跡鑒定等。 6、法院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涉及醫療事故爭議的醫患糾紛案件,法院一般委托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對首次鑒定書不服的,律師應當協助當事人在收到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再次鑒定申請。首次、再次鑒定意見有瑕疵或有缺陷的,律師可以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起對有瑕疵或有缺陷部分的鑒定意見進行補充鑒定。與訴前當事人委托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相比,法院委托鑒定能夠及時發現檢材上的問題。 7、過錯及因果關系鑒定程序 一般在不構成 醫療事故鑒定 結論的情形下或雖構成醫療事故但鑒定意見在認定過錯范圍方面過于狹窄,同時通過質證發現鑒定意見與本案的客觀事實及診療規范、常規等相沖突而提起要求司法機關內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的程序。 8、傷殘等級鑒定程序 為證明患方實際發生損害結果涉及的經濟賠償范圍,根據《民法通則》、《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等規定而向法院申請提起的一種鑒定程序。 9、營養期限鑒定程序 發生不良反應不論是否構成 傷殘等級 ,該不良反應造成患者用于住院期間的醫療伙食或出院后的營養調理而發生的費用,其計算期限必須針對具體的不良后果由鑒定部門作出鑒定。 10、護理期限鑒定程序 發生不良反應不論是否構成傷殘等級,該不良反應造成患者部分或全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而必須依賴生活護理的,其護理期限應當由鑒定部門作出鑒定。 11、醫療依賴鑒定程序 對 醫療過失 行為造成患者 傷殘 ,為維持或恢復組織、器官生理功能需要繼續治療并已形成護理、藥物或其它醫療依賴的,對于醫療依賴的期限及費用,應當由司法鑒定機構通過鑒定和評估確定。 三、 二審程序 1、提起理由 (1)對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不服; (2)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一審判決; (3)認為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如為給予當事人充分的鑒定權利; (4)其他理由。 2、提起時間 (1)不服一審判決的,在 判決書 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或 二審 法院遞交上訴狀; (2)不服一審裁定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或二審法院遞交上訴狀。 3、庭審要點 必須以一審認定的事實及判決理由為切入點,以二審觀點為重點,尋求突破。 再審程序 1、提起理由 (1)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生效判決、裁定的; (2)原生效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 (3)原生效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有錯誤的; (4)原一、二審法院違反法定程序; (5)其他理由。 2、提起時間 在判決、裁定生效之日起兩年內。 當事人遇到醫療事故后,應當第一時候保留證據,并尋求司法程序進行判定。需要注意的是,醫療事故的證據搜集需要相當專業的醫療知識,在不了解相關情況時,應當對導致醫療事故的藥品、醫療器具和其它證物進行保存,避免醫療機構趁機銷毀證據,造成起訴困難的情況。
醫療糾紛起訴流程1、訴前準備工作。醫療糾紛發生后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患方應第一時間和醫務科聯系、投訴,要求復印診療病歷,并會同醫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歷,向醫務科索要《醫療糾紛投訴表》回執。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選擇適用何種法律方式解決醫療糾紛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了。
2、訴訟。提起訴訟后,法院會安排時間進行第一次開庭,該次開庭主要確認醫患雙方的訴訟主體資格、對雙方提交的病歷資料進行質證,經過質證的病歷將在第一次開庭后由法院移交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
3、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這是醫療糾紛處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環,它決定了整個醫療糾紛訴訟的大局。
4、賠償款的確定。醫療事故鑒定結果出來后,如認為構成醫療事故,患方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賠償款項,但要考慮到醫方的診療行為和患者出現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多大的因果關系,來確定醫方應承擔的責任。
在更多的時候,醫療鑒定結論是認定醫方不構成醫療事故的,這種情況下患方應如何索賠呢?患方此時要靈活應用《民法通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原則,舉證證明醫方的診療行為存在瑕疵并給患者造成人身損害的后果,以人身損害為由提起索賠。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條
當事人既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衛生行政部門已經受理的,應當終止處理。
第六十一條
非法行醫,造成患者人身損害,不屬于醫療事故,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有關賠償,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事故起訴的程序是什么?步驟一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的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應當提出書面申請。步驟二: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步驟三: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的,由醫療機構所在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步驟四: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之日起10天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符合有關條例的,予以受理,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對不符合有關條例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對于醫療事故官司如何打?應該這樣打醫療事故官司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首先要做的是馬上要求封存病歷。請注意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病歷是醫療事故案件的核心證據。即使的確造成醫療事故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患者方也找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了許多證人,如果醫院最后拿出來的病歷資料是沒有差錯的,那么,患者方一般都將會敗訴。病人一旦遇到醫療事故,首先要做的事不是與醫院爭吵,這沒有用。首先要做的是馬上要求封存病歷。請注意,病歷是醫療事故案件的核心證據。即使的確造成醫療事故,患者方也找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了許多證人,如果醫院最后拿出來的病歷資料是沒有差錯的,那么,患者方一般都將會敗訴。其原因我們在下面將接著敘述。總之,必須盡快封存病歷,尤其是小醫院,晚一天封存病歷,病歷資料的真實性可能就很難說了。但法院又不得不采信病歷資料,畢竟病歷資料是記述病情及醫療情況的最權威的和理所當然的材料,除非有證據足以證明醫院提供的病歷資料已被篡改。當然大醫院,如省級以上的醫院篡改病歷的可能性較小。因此,封存病歷資料是碰到醫療事故案件后最重要的事。如果醫院不封存或者病人及其家屬辦不來,最好請個律師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病歷封存袋上一定要密封好,并在每一個接口上寫上自己的名字,以防醫院私自開封篡改。病歷封存后仍然歸醫院保管。病人方當場還要找醫院出具病歷封存證明,最好加蓋公章。如果醫院還蠻橫地拒絕封存,那么就馬上提請醫院的主管部門(當地衛生局或衛生局廳)去封存。病歷封存前最好醫院和病人方各復印一份(病人方只能復印客觀病歷)。醫院方一方面要研究,另一方面也可能還要繼續為病人治療,需要繼續參考原來的病歷記錄。而患者復印一份可以深入分析是否有必要打官司。在這一點上要客觀地理解醫院。我們一定要把握這一點,否則隨意打官司往往會敗訴。當然作為患者及其家屬是很難接受傷亡事實的,其心情我們表示充分理解。下面將國家法律上關于醫療事故的定義介紹如下。所謂醫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也就是說只有醫院及醫生、護士等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才是醫療事故。舉例言之,徐某患有某重病,送到醫院經醫院醫了七天后死亡。醫院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這要看醫院診斷是否明確,治療是否符合常規,在治療中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并且是否因為這些過錯造成黃某死亡的結果。如果不是,則不是醫療事故。如果經過咨詢后,得出意見是可能為醫療事故,那么患方可以采取下一步措施。綜上所述,醫療事故在醫院中是最常見的,可能會因為醫院的操作,或者器械等原因,也或者是病人的原因導致發生醫療事故的,大家應該冷靜采取合法的途徑來解決,而醫療事故案件的核心證據就是病歷,需要對這些證據進行搜集。
醫療事故打官司怎么打醫療事故打官司這樣打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1、患方如提起醫療侵權的訴訟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或醫療技術服務合同的訴訟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由醫療機構所在地法院管轄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2、人民法院受理后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會通知起訴方交訴訟費、交起訴書;3、人民法院通知被告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舉證;4、被告舉證完畢后,人民法院會排期開庭,發送傳票;5、法院開庭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打醫療糾紛官司的過程具體是怎樣的1、發生醫療糾紛時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歷保存證據。
2、找專業人員分析整個治療過程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重點確認治療過程中有無醫療過錯。
3、分析醫療過錯是否造成患者損害,醫療過錯與患者損害之間知否存在必然打醫療事故官司的流程 的因果關系。
4、根據過錯及損害情況計算要求賠償的數額。
5、數額較小的醫療糾紛直接找醫院協商解決,案情復雜賠償數額大的案件可以到當地醫調委協商解決或者直接到醫療糾紛發生地所屬當地法院直接起訴!
6、法院起訴后首先要對雙方提交的證據進行認證,如果雙方都認可證據的真實性,下一步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或醫療過錯司法鑒定,鑒定結果出來后法院會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再根據相關法律與具體情況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