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十級傷殘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十級傷殘解除勞動關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三、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傷殘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六、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4、法律依據2011《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八、停工留薪期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蘇州十級工傷賠償標準2022傷殘等級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根據傷殘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的嚴重程度來判定,一般傷殘的等級傷殘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分為兩種:合同未到期,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為6個月本人工資以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6個月本人工資。蘇州十級傷殘賠償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統計部門公布上一年度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因此,當事人在計算蘇州十級傷殘賠償金額時應該查清相關數據,以便于確定賠償項目計算標準。
一、認定工傷決定書的流程
1、申請
2、審核
3、核實
4、中止
5、決定
6、送達
二、認定工傷所需要的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22年是怎么樣的?工傷 十級 賠償標準 2018是怎么樣的? 一、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 十級傷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 工資 。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 1、十級傷殘 解除勞動關系 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單位繳納 工傷保險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三、 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十級 傷殘賠償 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 醫療費 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 工傷復發 期間的 醫療費用 。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 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六、輔助器具費用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七、 停工留薪期 工資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 工資福利 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4、法律依據2011《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八、停工留薪期 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由此可見,與以往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我們認知的不同, 十級工傷 雖然是最低的等級,但勞動者依然有權利向企業索賠相應費用包括7個月的工資、醫療補助金、 殘疾賠償 費等。當然企業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也應當保證員工的工作安全性,以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原則才能良好、健康地發展下去。
蘇州工傷賠償標準2022是什么蘇州工傷賠償標準2018是什么 1、《江蘇省實施〈 工傷保險條例 〉辦法》經2015年4月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15年4月2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03號發布。該《辦法》共41條,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29號發布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的《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予以廢止。本辦法實施前,職工按月享受 工傷保險 待遇標準低于本辦 法規 定標準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的,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按本辦法規定標準執行。以前已發放的低于本辦法規定標準部分,不再追補。 2、標準及計算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依據《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 十級傷殘 ,按照《條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 勞動關系 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20萬元,六級16萬元,七級12萬元,八級8萬元,九級5萬元,十級3萬元。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9.5萬元,六級8.5萬元,七級4.5萬元,八級3.5萬元,九級2.5萬元,十級1.5萬元。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況,在基準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20%確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并報省 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備案。 患 職業病 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基準標準的調整,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確定。 第二十八條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照規定辦理 退休 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至 十級工傷 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制定。 在工作時一定要多多了解一些這些問題,因為這都是保護自己利益不受損失的方法,如果了解了以后,當有賠償的時候沒有人敢少給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你補償,因為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你了解自己傷的多重,了解自己應該拿多少錢的賠償,自己心里都明白。
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22有什么?一、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 工資 。 2、本人工資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 1、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18, 解除勞動關系 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具體標準參照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具體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18,單位繳納 工傷保險 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單位支付第四、五項以及第七項中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項工傷保險待遇。 三、 殘疾賠償金 :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或者 傷殘等級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工傷十級賠償標準2018: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四、 醫療費 : 醫療費實報實銷,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 工傷復發 期間的 醫療費用 。 1、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2、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五、 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1、住院伙食補助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住院天數;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費、食宿費;交通費根據地方標準規定;食宿費=地方規定標準(元)×人數×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六、輔助器具費用 : 1、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2、輔助器具費用參照地方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用限額標準;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七、 停工留薪期 工資 : 1、停工留薪期內工資=職工原來的 工資福利 待遇 2、停工留薪期時間長短的確定,參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或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其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4、法律依據2011《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八、停工留薪期 護理費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護理費標準參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或各省、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深刻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牢把握住這條紅線,一旦越過這條紅線 ,就會給的勞動者喪失安全的保障,輕者致殘,重者喪命。進一步,會使千千萬萬的家庭反貧致貧,同時也會給企業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正所謂 一時疏忽大意,換來親人兩行淚,企業賠本又停產。
2022年蘇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一覽表2022年蘇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一覽表 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下文就隨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我來簡單的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了解一下吧。
蘇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此次調整對象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領取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職工、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各類工傷定期待遇具體調整標準為:
一是傷殘津貼按照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增加240元至270元不等;
二是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類分別調整為3328元、2662元、1997元;
三是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其中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2022江蘇工傷十級待遇調整 ,按以上標準調整后,如增加金額不足原待遇6.5%的,再予以補足;
未參加工傷保險以及五至六級傷殘職工定期待遇調整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共對市區統籌范圍內符合條件的363人的傷殘津貼、144人的生活護理費、436人的供養親屬撫恤金進行了統一調整。
經過調整,各類人員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水平均有較大幅提高,其中傷殘津貼人均增加265.07元/月;
生活護理費人均增加237.75元/月;
供養親屬撫恤金人均增加116.76元/月。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