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1、農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遷是分開補償?!胺珠_補償”,是指土地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的分離。農村宅基地產權歸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分配給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新農村征地補償標準有兩種一是宅基地補償,二是房屋補償。由于宅基地的產權屬于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補償的標的是土地使用權,一般分為2種形式:一是貨幣補償,二是置換補償。貨幣補償就是根據相關補償標準,對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錢直接付錢給你;置換補償就是在規劃的安置區域按不同低價折換成多少平方米對你進行安置。 還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這個補償的標的是物產所有權,包含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了你所有的房屋、構筑物、相關設施、樹木蔬果等等,在補償標準實施方案上應該是一欄一欄非常細非常清楚的,這個你可以向征地方要來看看。這項補償一般就只有一種補償方式了,就是貨幣補償。 3、現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新農村土地補償標準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的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被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農村占地要賠償嗎?賠償標準是什么?占地賠償標準規定是:1、征用耕地、蔬菜地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計算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2、征用魚塘、養殖場、果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4、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征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農村占用土地怎么賠償法律分析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占用農村土地補償標準如下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
1、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征用耕地和蔬菜地,按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計算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
2、征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柴山、灘地、池塘、蘆葦塘等有利可圖的非耕地,按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相鄰耕地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重建的,原宅基地不予補償;
5、征用無收入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農村土地占地賠償標準,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農民征地補償新標準是什么?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我們大家都知道我們人民生活的最重要的條件之一就是土地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土地對于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很重要,尤其是農民。農民土地征收的現象是有發生的,是有補償的。 征地補償 一般情況下都是按照土地的面積還有土地上的青苗來給與相應的補償的。那么 農民征地補償新標準 是什么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 2018農村征地補償新政策 隨著社會的發展,農村 征地 越來越多,農民最關心的就是最新農村土地征收 賠償標準 是多少?那么,農村征地賠償標準由哪些方面構成,又是計算的呢? 農村土地征收賠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構成。 一、土地補償費 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補償標準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對于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四、其他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征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 拆遷 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農村 征地補償標準 要求 1、各項 征地補償費 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對于 農民征地補償新標準 是什么的問題我們國家是這樣規定的,一般情況下農民的土地上面肯定都會附著一些經濟作物,比如玉米樹苗等等,不光光土地是有補償,這一些附著物和經濟作物都是有相應的補償的,所以說我們不能忽略這一點。
占用農村土地賠償一般怎么賠償占用農村土地補償一般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的補償方法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
征用耕地(包括菜地)、果園、魚塘、藕塘、葦塘、茶園、苗圃等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省轄市郊區按年產值的六倍補償;其他市郊區、工礦區和縣轄鎮按年產值的五倍補償;其他地區按年產值的四倍補償。征用耕地中修建新農村占地如何賠償 ,各類作物的副產品(不包括蔬菜)按每畝主產品年產量的15—20%計算。征用未結果的果園比照一般果園年產值的60—80%計算。征用新開辟的魚塘、藕塘、葦塘、茶園、苗圃等,比照一般各該類年產值的60—80%計算。征用成材林地,按征用時該地林木蓄積量的價值給予補償;征用幼林地,按成材林價值的50%補償;征用灌*林地和疏林地,按每畝年產值的三倍給予補償。征用宅基地和鄉(鎮)村公益事業,集體企業、個體工商戶已使用的集體土地,除按規定給予拆遷補助外,按耕地給予補償。征用其他土地,按被征土地實際年產值的三倍補償。
(二)青苗補償費。
征用耕地,按以下標準支付青苗補償費:已下種的按季產值的60—80%計算;已耕作未下種的按季產值的40—60%計算。
(三)附著物的補償標準
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選址確定后,新增加的附著物不予補償。第三十一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支付安置補助費。征用耕地每畝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人均耕地一畝以上的補年產值的三倍;七分以上不足一畝的補年產值的四倍;五分以上不足七分的補年產值的五倍;三分以上不足五分的補年產值的七倍;三分以下的補年產值的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二至六倍支付安置補助費。第三十二條按照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署提出安置方案和增加安置補助費的意見,報省人民政府,可以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該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第三十三條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第三十四條經批準收回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長期(五年以上)耕種的國有土地,按照本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標準支付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劃撥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已經使用的國有土地,用地單位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的標準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