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出來
一、引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通事故處理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對于確定事故責任、賠償金額等具有重要意義。然而,在實際操作中,許多當事人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程序以及如何維權等問題存在疑惑。本文將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案例,為您詳細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并提供解決行動路線圖。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
1. 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交通管理職責,及時處理交通事故,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由此可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主體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2. 出具時間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及時進行現場勘查,收集證據,詢問當事人和證人,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事故發生后5日內制作完成。”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一般為事故發生后5日內。
三、解決行動路線圖
1. 事故發生后,立即報警
當事人應當在事故發生后,及時撥打110報警,告知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信息等,以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2. 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查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查,提供相關證據,如事故現場照片、行車記錄儀視頻等。
3. 等待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在事故發生后5日內,當事人應當密切關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若超過5日未收到,可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咨詢原因。
4.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可申請復核
若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3日內,向作出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5. 申請仲裁或訴訟
若復核結果仍不服,當事人可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乙兩車在交叉路口發生碰撞,甲車駕駛員受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事故發生后第6日出具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乙車駕駛員負全責。甲車駕駛員對認定書不服,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復核結果維持原認定,甲車駕駛員隨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分析:本案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事故發生后6日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未超過5日的規定期限。甲車駕駛員對認定書不服,依法申請復核和訴訟,最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案例二:丙丁兩車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追尾事故,丙車駕駛員死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事故發生后第10日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丁車駕駛員負全責。丙車家屬對認定書不服,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復核結果維持原認定,丙車家屬隨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分析:本案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事故發生后10日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超過了5日的規定期限。丙車家屬依法申請復核和訴訟,最終通過法律途徑為死者家屬爭取到了合法權益。
五、法律法規引用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交通管理職責,及時處理交通事故,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及時進行現場勘查,收集證據,詢問當事人和證人,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事故發生后5日內制作完成。”
3.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3日內,向作出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5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六、結語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通事故處理中至關重要的法律文件。當事人應當了解其出具時間、程序以及如何維權,以便在事故發生后,能夠及時、有效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實際操作中,若遇到問題,可咨詢專業律師,以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