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第一條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暢通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提高交通事故處理效率,配合實施廈門市道路交通事故簡易程序快速處理辦法,做好理賠服務工作,加快理賠速度,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發生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的交通事故,應當適用簡易程序快速解決,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者現場執勤民警認定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的交通事故,應當依照本規定快速理賠。
第三條對于能夠通過簡單程序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按照“模糊責任”的概念確定責任和索賠:
1.如果一方對事故負全部責任,責任方應承擔全部損失,責任方的保險公司負責調查和確定所有受損車輛的損失索賠。
2.當事人共同責任的,各方的損失由各方承擔,由承保受損車輛的保險公司負責調查確定損失索賠。
第四條設立統一的交通事故自洽舉報專用電話。電話:5650110
第五條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案件,按照下列方式解決:
1.每個人都應該與交通事故處理者協商,通過專門的電話進行報告。
2.各方共同駕車到保險事故車輛拆解檢測中心確認事故。
3.填寫保險索賠申請表。
4.將《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記錄》帶到保險事故車輛拆解檢測中心進行損害評估。
5.損失評估完成后,損失評估人員應出具損失評估單,并提供相關索賠文件,說明索賠過程。
6.責任方持《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記錄》辦理索賠的,保險公司應在受理索賠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賠償金。
第六條執勤民警當場識別的,應當按照下列方式理賠:
1.當事人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帶報告編號的《事故確認書》到保險事故車輛拆解檢測中心進行損害評估。
2.損失評估完成后,損失評估人員應出具損失評估單,并提供相關索賠文件,說明索賠過程。
3.責任方持《事故認定書》索賠的,保險公司應當在受理索賠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賠償金。
第七條對于程序簡單、處理迅速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到保險事故車輛拆解檢測中心進行損害評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的,應經承保保險公司批準,按約定時間辦理。
第八條各保險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當事人和其他人員發現簡易程序快速處理的交通事故中存在騙取保險金的保險欺詐行為,應當及時報警。
交通事故處理簡易程序怎么操作一、交通事故處理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的簡易程序 (一)在事故現場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的處理程序: 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2款、第3款規定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的情形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的交通事故,當事人不撤離現場的,交通警察應當記錄交通事故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由當事人簽名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并根據當事人的過錯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序,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 (二)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后,協商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報警的簡易處理程序: 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后,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一致意見報警的,應當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各方當事人簽名的協議書或者交通事故相關文字記錄材料。交通警察予以記錄,由當事人簽名,并根據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制作簡易程序處理事故認定書。 二、如何用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 (一)發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資質的崗勤民警當場處理,財產損失在3萬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處理。 (二)民警在填寫法律文書時,應當記錄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保險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由當事人簽名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 (三)民警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事故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事故認定書,并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作出處罰。 (四)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執勤民警應當場進行調解,并在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民警可以在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事故認定書交付當事人: 1、當事人對 交通事故認定 有異議的; 2、當事人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 3、當事人不同意由民警調解的。 (六)使用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的《事故認定書》,由各大隊事故中隊發放,《事故認定書》的存檔聯及 處罰決定書 由事故中隊立卷保管。 上面我們為大家介紹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了“ 交通事故處理簡易程序 ”以及“如何用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簡易程序方便快捷,能夠快速高效地解決糾紛。我國《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15條規定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事故處理的簡易程序的范圍,您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判斷您所處的情形是否能適用簡易程序。
交通事故處理的簡易程序到底是怎么回事;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根據不同的情況、事故類型,有這幾類處理方式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當事人自行協商、簡易程序處理、一般程序處理。
在實踐中,有80%的交通事故都適用于當事人自行協商和簡易程序處理。下面我們看看交通事故處理的簡易程序是怎么回事?
一、哪些事故可以用簡易程序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對于僅造成人員輕微傷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或者有下列情形的財產損失事故,可以用簡易程序處理:
1、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對事實或者成因有爭議的,以及雖然對事實或者成因無爭議,但協商損害賠償未達成協議的;
2、機動車無號牌、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的;
3、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車輛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事故簡易程序怎么走保險 他設施的;
5、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
6、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7、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注:一名交通警察就可以處理簡易程序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不能用簡易程序。
二、簡易程序處理的流程是什么?
1、交警到達現場后,對現場拍照固定現場證據后,首先要撤離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2、撤離現場后,交警根據現場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認定事故責任,填寫《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由當事人簽名。
3、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警會現場調解并在簡易程序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調解未達成協議時,或達成后當事人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簡易事故處理流程到此就走完了。當事人接下來就要找保險公司定損、修車、理賠等后續流程。)
4、當事人有這三類情況時不適用調解:(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2)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3)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
5、當事人有上述情況時,交警會在簡易程序認定書上記錄后,將認定書交付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