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能會涉嫌成立交通肇事罪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的基本犯,將面臨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還有可能成立交通肇事罪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的加重犯,將面臨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一般交通肇事罪,肇事方積極主動賠償、取得受害方諒解、認罪態度好的絕大多數案件都是判處緩刑,不會坐牢。當然,最終是否能夠被判緩刑。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一定負刑事責任。首先要看是否構成犯罪,之后還要看肇事者是否達到了刑事責任年齡,同時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踐中,即使因為交通事故導致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他人死亡,但如果不符合犯罪的構成要件和立案標準,也是不能認定構成犯罪,自然就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說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事故造成兩人死亡兩人重傷兩人輕傷屬于多大事故是重大事故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
根據國務院頒布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的《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
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
4、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同等責任《機動車行駛證》滅失或者丟失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機動車所有人應填寫《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表》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機動車行駛證》。申請補領《機動車行駛證》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的機動車,必須在車輛定期檢驗周期內,超過檢驗周期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的,按機動車定期檢驗有關規定執行。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河津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 ;(二)機動車駕駛證;(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屬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應當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