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一、開發商合同欺詐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的解釋》規定的第八條、第九條情形的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買房者能夠雙倍賠償。
二、【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合同欺詐賠償幾倍【法律分析】
經營者提供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的商品或服務如果有欺詐行為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依據法律規定要對消費者進行最低3倍的賠償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如果經營者有明確承諾表示賠償高于3倍的,按經營者向消費者承諾予以賠償。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合同欺詐法律規定幾倍賠償合同欺詐法律規定三倍賠償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產權欺詐雙倍賠償情形一、購房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
二、購房合同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
三、訂立購房合同,出賣人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四、訂立購房合同時,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五、訂立購房合同時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合同欺詐賠償標準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分析】
合同詐騙犯罪行為人應當賠償由于其詐騙行為造成的被害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合同詐騙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僅需要被判處自由刑或者罰金刑,如果被害人提起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了附帶民事訴訟,犯罪嫌疑人還需要承擔民事責任。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擔因其詐騙行為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合同欺詐需要哪些賠償金額合同欺詐法律規定三倍賠償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合同欺詐雙倍賠償 ,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