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平均工資賠償案例
鑒定評殘 三級傷殘,傷工傷平均工資賠償案例 的很重很重工傷平均工資賠償案例 ! 對你父親的不幸深表同情!
你表述的太亂。
只要有認定工傷決定書而且已經經過鑒定評殘為三級,這一切事情都好辦,直接提起勞動仲裁就可以迎刃而解!
只要認定為工傷,你父親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治療終結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已鑒定傷殘為三級,相關待遇見《工傷保險條例》34條、35條。
附《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祝你好運!
關于工傷賠償的案例先認定工傷工傷平均工資賠償案例 ,然后鑒定,你可以得到以下費用工傷平均工資賠償案例 :
一、工傷治療費用: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工傷治療費用按照規定支付。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后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工傷復發的,繼續享受。
二、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
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支出的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般不發生該項費用,由于治療技術和水平,而需要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這樣就必然形成一定的額外費用,該項費用與工傷事故存在因果關系。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具體標準民政府規定。
三、輔助器具費用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復發的,繼續享受。
四、停工留薪工資:
職工由于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復發的,繼續享受。
五、護理費用:
①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以病假證明的護理時間,護理人數為準。
② 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七、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八、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根據規定應當享受傷殘津貼的,按照新認定的傷殘等級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要是單位沒有與你繳納社會保險的,那么你的待遇全部由單位承擔。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低于實際工資的,要求補足。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還要支付雙倍工資、補繳社會保險等, 簡單的說,先去申請工傷認定,再鑒定傷殘。希望工傷平均工資賠償案例 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
10級工傷賠償案例【工傷十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十級傷殘工傷平均工資賠償案例 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6個月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工傷平均工資賠償案例 ,由用人單位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