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一、破產清償順序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的簡介
破產財產應當按一定的順序和比例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公平地分配給債權人。破產財產的分配,是破產清算的最后階段。
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由清算組織提出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并報人民法院裁定批準后執行。相關依據為《民事訴訟法》和《企業破產法》。
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后的破產財產的范疇,包括了債務人的擔保財產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屬于破產財產的擔保財產,優先清償對該擔保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破產財產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企業破產債務清償順序是什么優先清償
在企業破產中,優先償還的債務有二部分:一是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是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清償有哪五個順序一、正面回答
破產清償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的五個順序有:
1、支付清算費用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
2、支付職工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的工資、社保費用和法定補償金;
3、繳納公司所欠的稅款;
4、清償公司的債務;
5、向股東分配剩余的財產。
二、分析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三、破產重整程序五步驟是什么
1、由債務人、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的股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
2、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依法裁定企業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同時法院應當在裁定中指定破產管理人。破產裁定應當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且依法進行公告;
3、由債權人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在30天到3個月內向法院申報債權。債權人在申報債權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債權數額、是否有財產作為擔保,并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
4、由法院組織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會議上可決定是否設立債權人委員會。
5、由破產管理人制定債務人重整計劃,經過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后,由債務人負責執行重整計劃。
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1、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2、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為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序順利進行而發生的債務。
3、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勞動保險費用和補償金。
(2)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4、破產財產按照清償順序逐一分配,前一順序債權全部清償以前,后面順序的債權不予分配。
5、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額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破產財產須優先撥付破產費用,破產費用包括
(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
(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企業破產時的賠償順序企業破產清償,應先由清算組提出清償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準后由清算組具體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的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1、破產人所欠職工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2、破產人欠繳的稅款。3、普通破產債權
擴展資料:
一)、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如:
破產財產范圍: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業的所有財產;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止前所取得的財產;破產企業行使的其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他財產權利,如專利權、商標權、著作?、专有茧H酢⑸毯諾取?BR>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其變現的價額超過其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的那部分財產。
破產企業財產自然狀況的核實。該部分工作主要是對企業的各項財產一一核實與確認,一般對企業的有形資產進行,包括核實與確認財產名稱、形成時間、原值、坐落、型號、新舊程度、法律手續是否完備等。
(二)、破產財產的評估。這是為破產財產的處理作準備,提供參考價格和底價。一般由專業的評估師進行。
(三)、破產企業財產的處理。一般指清算組對破產財產中非貨幣財產變現為貨幣財產的過程,是整個財產清算的最后一項工作。一般由清算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循先估價再公開最后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的程序,在債權調查完結后,以不公開變賣或公開拍賣的方式進行。
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對其的處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1.法院對破產企業的擔保財產進行單獨登記,
2.抵押權人將擔保財產全部證明資料向清算組移交,
3.抵押權人將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擔保財產向清算組移交,
4.抵押人向清算組出具解除抵押關系的書面證明,由清算組辦理擔保財產過戶手續,
5.清算組將擔保財產交由拍賣行拍賣,
6.清算組將擔保財產拍賣款項單列,扣除費用后,交給抵押權人。
當企業破產清算時該企業的債券與股權的清償權優先順序為—般債務>次級債務>優先股>普通股
拓展資料
一、破產費用及共益債務的清償
1、破產費用: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破產費用具體包括: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疇中,其基本特點是“成本性支出”。
2、共益債務:
(1)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2)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3)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4)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破產案件受償順序 他債務。
(5)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6)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二、勞動債權
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勞動債權主要是: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三、破產人所欠稅款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三條第二款: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的清償順序
1、破產宣告前無財產擔?;蛘叻ǘ▋炏葯鄵5膫鶛?。
無財產擔保的債權是與有財產的債權相對而言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的權利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有權對擔保物加以變賣,從其價款中優先受償,因而不屬于破產債權。而與之相對應的無財產擔保或者法定優先權擔保的債權,由于沒有上述優越條件,所以應當列入破產債權。
2、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人放棄優先受償的債權。
有財產擔保的債權的權利人,享有優先受償權,但在某些情況下債權人也可能因種種原因放棄自己的優先受償權,這種放棄了優先受償權的擔保債權應當納入破產債權的范圍,在清償順序上,與無擔保的破產債權一樣,按照破產程序得到等比例受償。
3、破產宣告前發生的雖有財產擔保但是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價值部分的債權。
債權人依照法律程序對擔保物行使優先受償權后,財產擔保以及法定優先權擔保不足部分,或經變賣擔保財產后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可直接取得破產債權的地位。
4、債務人的保證人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后依法可以向債務人追償的債權。
設定了保證的債權,如果債務企業因破產而不能清償,債權人有權向保證人請求清償,因此這種有擔保的債權不屬于有優先受償權的債權。保證人代破產企業清償債務后所享有的代位求償權,則應列入破產債權。
5、票據出票人被宣告破產,付款人或者承兌人不知其事實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兌所產生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