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法律分析:(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征收農用地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青苗補償費或附著物補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每3年修訂并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在執行中各市(州)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物價上漲幅度進行相應調整。(三)繳納耕地開墾費標準。全省城鎮規劃區外按建設項目審批農地轉用占用耕地的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占補平衡。建設用地單位向省國土資源廳繳納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的收繳標準,按《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規定計算,每畝最高不超過3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四川征地補償標準四川省征地補償標準是每畝5.3萬元到15萬元不等,準確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的來說,必須得根據四川省政府征收的土地的性質位置來確定,另外就算是在同一區域內,當地政府征收基本農田的補償標準,如果是旱田的話每畝15.8萬元,如果菜田就達到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了每畝15.6萬元,不可能都是統一的補償標準。
四川拆遷賠償標準根據2017年四川最新拆遷補償標準及拆遷征地補償政策條例規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四川拆遷賠償標準有以下兩種方式。 一、四川省房屋價值補償標準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 這里的房屋補償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是指對被征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筑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里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如: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針對三年大變樣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莊拆遷區域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表》。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咨詢或索取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二、四川省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在這里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準,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以石家莊為例(自主搬遷):2012年搬遷費20元/平方米,按2次計算;臨時安置費(過渡費)按25元/平方米計算,逾期12月以內,每月增加50%,預期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自第13個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個月以上的,自第25個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四川省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準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征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四、四川省拆遷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準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準。如石家莊出具了《石家莊市市區被征收房屋公攤基準補助系數》。獎勵是指各拆遷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付的額外補償。具體標準,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五、四川省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 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準,具體數額以發布時征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準為準。 四川省拆遷貨幣補償方式: 一、房屋價值補償 補償標準同產權交換一樣,不過增加了一項:即計算補償金時將公攤補助面積計算在內一同作價。 二、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 參照以上標準,僅支付12個月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與產權交換式搬遷費標準相同。 三、其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他補償項目 對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只要符合條件,也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及房屋專修、家電移機補償等。 1、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 目前,集體土地征收矛盾越來越突出,我國還沒有專門制定一項為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規范性的法律、法規,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標準仍散見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規,但補償標準較低,顯然不符合實際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國家相關法制部門正在制定當中,具體什么時間實施,尚不可知。為便于做好拆遷工作,各縣市在參照國家法規情況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應的補償標準,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號文件。農村征收拆遷包括農用地和宅基地兩個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農村宅基地房屋補償 因國家正在抓緊制定集體土地和房屋征收拆遷補償新標準,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規進行補償,宅地地上房屋僅作為附著物予以補償。相信新的法規出臺后,可能完全參照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項目予以賠償,再次我們將拭目以待。在這里我只是簡單估算應該補償項目: 1、宅基地補償費; 2、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 3、安置費和搬遷費; 4、困難補助和獎勵; 5、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 6、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等。 農用地征收補償: 一、土地補償費:計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征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準。未利用地按區片價的60%執行。河北省區片價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征地地區片價的通知》。如果以國家工程需要征收,則按新出臺政策再詳盡實施,未出臺具體細則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體所有,80%歸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補助費:此補償項目一般和土地補償費合并計算,見國土資見(2004)238號文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如果分開計算的話,安置費標準則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4倍。此費用專款專用,用于補助需安置的人員。如果是由村集體組織負責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員的,該費用由村集體統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補償費或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費按征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亦由各社區市政府出具具體補償標準。以石家莊市為例,石家莊市政府以石函辦(2007)27號文件出具《石家莊征收集體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其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他市縣也均有此規定。被征收人可依據此標準計算這兩項費用。需要注明的是該兩項費用均屬土地承包者或附著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體組織不能要求分割。 四川省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幾年政府倡導一種提高城市職能,改善城市環境的一項利國利民政策,其拆遷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遷、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拆遷有本質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是由政府倡導、開發商投資、村民自主拆遷一種三方結合方式,其拆遷主體是村集體組織自行自主拆遷。而國有土地征收拆遷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拆遷,是以政府名義進行的拆遷,其拆遷主體具有本質的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項目,因村而異,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經濟狀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補償方案確定。但大體上分那么以下幾個項目: 一、一戶宅基地置換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層住宅:這是石家莊市政府倡導和決定的補償方式,這是底線,不能低于此標準。當然各村基本參照此標準履行,也有各別村甚至會提高補償標準,如:將300平方米以套內面積發給本集體組織村民。 二、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按15元/平方米計算,搬遷費按10元/平方米,按兩次計算;這是截至2011年的標準。不過最近國有土地征收拆遷將該兩項數額進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補償想必也會參考此標準進行相應提高。 三、地上房屋補償款及裝修款:無明確具體標準可供參考,一般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當然評估機構有評估具體標準。屋內裝修補償基本類似。 四、停產停業損失:該項費用主要很對營運性行房屋進行的補償,如對沿街門簾、在城中村內的企業或公司進行的停業期間內補償的損失,一般由協商確定或評估確定。 五、拆遷獎勵:各村制定各村獎勵標準,不能統一。 六、電器移機費:一般按市場價位進行補償,目前家用電器移機費:空調200元一臺;有線電視150元一戶;電話移機88元一部;熱水器100元一臺等等。如拆遷時市場價格提高也相應提高補償。 七、其他補償或補助:各村根據以上標準或參考以上標準的基礎上,另行對困難住戶或另行支付和補償費用,這主要村集體組織通過補償方案確定,因村而定。
四川征地補償新標準是怎樣的一、四川 征地補償 新標準 四川省政府近日轉發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了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規范和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有關問題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的意見》,規定按人均耕地多少確定補償安置倍數。 該《意見》規定,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的外,全省所有 征地 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倍數一律按以下標準執行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 1、人均耕地在1畝及1畝以上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不低于征用耕地前三年種植業的平均年產值的10倍;人均耕地每減少0.1畝其兩項補償費倍數相應增加3倍,但兩項補償費倍數之和不超過30倍。 2、征用耕地前三年種植業的平均年產值以統計部門調查公布的數額為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對交通能源、大型水利、水電等項目建設用地,所在市、縣的統計、國土資源和農業部門應對被征土地的產值進行實地調查,不得使用全縣的平均年產值數據。 今后凡征用土地都必須根據《 集體土地 所有證》進行權屬調查,確定集體土地權屬,確保農村集體土地權益不受侵犯。征地面積必須由有資質的測量單位進行實地測量,制作勘測定界圖。 城(鎮)規劃區范圍內的土地應進行城鎮地籍測量,以確保被征土地面積準確無誤。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三大地類應以規劃基期年為準。決不允許在征地時將耕地、園地、養殖水面等歸類為其他土地。青苗及附著物補償標準每五年修訂一次,由各市(州)政府報省政府審核批準后執行。 3、在市(州)、縣(市、區)政府征地方案依法批準后,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 征地補償標準 ,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地的所在鄉(鎮)、村予以公告。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征用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4、征地補償將由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直接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避免中間環節截留。土地補償費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鄉鎮等其他任何單位不得截留或變相截留。土地補償費要納入 公積金 管理,用于被征地農民參保、發展生產、公益性建設,不得平分到戶,也不得列為集體經濟 債務 清欠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并接受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管。 二、理審批手續 1、請征地單位按照征地報批要求準備報件,向市國土資源部門申報。申請征地單位指各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土地收購儲備機構以及可以按劃撥或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的項目建設單位。 2、征地事務機構會同區勞動保障部門、擬征土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展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涉及農業人口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調查,調查結果需經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以下統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共同確認。 3、國土資源部門會同市勞動保障部門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和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障意見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組織聽證。 4、國土資源部門編制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后上報審批; 5、據建設用地報批繳費通知,市財政部門負責轉付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申請征地單位轉付其它報批稅費。 四川征地補償新標準 根據人均耕地來確定的,耕地的范圍大小要經過準確的測量。征地補償的前三年是根據部門的數額為準的,他人不能隨意的更改,并且土地的 征地補償費 要算入到公積金里面。還有要按照相關的規定執行征地補償標準,也會根據當地的經濟情況,進行微小的調整。
四川農村土地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一、四川農村土地 征地補償標準 是什么? 1、各項 征地補償費 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 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 訴訟 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二、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 征地 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三、補償管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企業和國家在發展的過程中征用到公民的土地后,也是需要給征用方支付一 定金 額的征地補償費用,那么征地補償費用也會按照征收土地前三年的年產值來計算,同時在發放征地補償款時,也會支付青苗補償款、安置補償費以及其他相關的費用。 企業和國家也是可以在發展的過程中征用公民的土地,那么在征收后,為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了保障被征收方的合法權益,也是規定四川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 了要向被征收方支付一定的征地補償款,在計算征地補償款時也會按照征收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產值來計算,如果有任何的爭議也是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