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貴州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五大核心要點解析
一、事故處理與賠償流程
交警處理事故時,必須按規范辦事。他們要告訴當事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遇到需要走法律程序的案子,交警要查清楚車主、實際控制人、司機的住址和聯系方式,還要查車輛的保險信息。交警有權扣留事故車輛,但車主交足保證金后可以領回車輛。無牌車、拼裝車等非法車輛不能返還。
需要墊付搶救費時,交警會通知保險公司或救助基金。如果這些單位不按時墊錢,交警會快速出具事故認定書。受傷的人可以拿著認定書去法院起訴,法院必須盡快受理。傷者治療期間,交警可以分階段調解賠償問題。第一期治療結束后就能開始調解,后續治療費可以協商解決或另外起訴。
二、責任認定規則
交警要在還車之前完成事故認定。實在查不清事實的,也要在還車前出具認定書。遇到當事人昏迷或證據不足的情況,交警可以暫停認定兩個月。兩個月后還沒醒的,按已有證據處理。
身份不明的死者或逃逸案件,交警可以用"無名氏"來記錄。拿到認定書時,當事人會收到調解申請書。調解成功要簽協議,調解失敗會收到終止書并說明原因。多人受傷的案件,按不同傷者的治療進度分別調解。
三、賠償標準與計算方法
賠償分五個等級:全責賠100%、主責至少80%、同責至少60%、次責至少40%、無責至少20%。特殊路段發生事故且對方全責的,無責方只需賠10%。營養費要按醫生建議確定。
城鎮戶口和農村戶口賠償標準不同。在城鎮住滿1年的農村戶口,按城鎮標準算。扶養費計算要看被扶養人數量,多個被扶養人平分賠償金。無名死者按城鎮標準賠,年齡推定在23-60歲之間,默認有1個被扶養人。
四、特殊案件處理辦法
醫院耽誤救治的要賠錢。具體賠多少看醫院過錯大小,原因不明的要做鑒定。多輛車撞人的,車主們要連帶賠償,多賠的人可以找其他車主追討。
傷殘鑒定要等傷情穩定再做。當事人拖著不出院的,法院可以先判已發生的費用,后續治療費另算。不服認定書不能單獨起訴,但開庭時可以舉證質疑。法院認為認定書有問題的,可以重新劃分責任。
五、車輛保管與法律程序
法院凍結車輛前要檢查車況,盡量保持原保管地點。拍賣車輛的錢先賠受害人,剩下的付保管費。法官可以調取交警案卷,一審結束后案卷要送回交警隊。
這些規定從2006年5月開始執行。新法律出臺時按新規定辦。所有賠償計算要采用政府發布的統計數據,每年5月到次年4月用同一套數據。
(注:本文對原文進行了口語化改寫,刪除重復條款,合并同類項,拆分長句,替換專業術語,總字數約2000字。完整條款請以政府正式文件為準。)